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县域结对帮扶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7〕3号)、《关于切实做好就业脱贫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77号)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县域就业脱贫结对帮扶工作,结合招工招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补助政策:
一、建立就业脱贫结对帮扶专项资金。每年从市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20万元,专项用于就业脱贫结对帮扶定向招工招生工作中的宣传、招聘、生活补贴等支出。
二、定期组织开展巡回招聘。结合省人社厅工作部署,在每年春节、7-8月高校毕业生回乡季等时间节点,组织芜湖市企业深入结对帮扶地区举办“春风行动结对帮扶专场招聘会”、“高校毕业生结对帮扶专场招聘会”等系列对接活动,对参加招聘的企业给予交通和食宿保障。
三、给予定向招工宣传补贴。结合专场招聘活动,委托结对地区就业服务机构通过当地媒体宣传我市就业帮扶定向招工信息,进一步扩大我市就业脱贫结对帮扶定向招工工作力度,提升我市企业在结对帮扶地区影响力。每场招聘会给予最高5000元招工宣传补贴。
四、给予定向招工服务补贴。鼓励我市和帮扶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就业结对帮扶定向招工工作,对每帮扶1名就业帮扶人员在芜湖市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600—1000元招工服务补助。
五、给予帮扶就业人员生活补贴。对结对帮扶地区的就业帮扶对象到芜湖市就业的,比照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每月给予就业帮扶对象300元交通和生活补贴。
六、给予招生就学扶贫补助。鼓励结对帮扶地区、市脱贫攻坚地区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到我市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就读。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免除学费、住宿费、体检费、保险费、书本费等费用基础上,再给予每位学生每年2000元的生活补贴,优先推荐在芜湖就业。
七、其他规定:
1、定向招工招生补贴规定适用于我市承担的县域结对帮扶地区、两皖对接地区、去产能结对帮扶地区、市脱贫攻坚地区。
2、各项补贴资金由承担结对帮扶任务的县区人社局、各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发放,市级从就业扶持资金中给予补助。
3、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各相关县区人社部门、各有关学校要组织人员定期走访,了解来芜就业帮扶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状况,加强跟踪服务工作。
4、上述各项补贴政策执行到2020年12月31日。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芜湖市财政局
2017年7月5日
CopyrightC 2009-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芜湖人才网 皖ICP备17011935号-4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瑞丰商博城G区107、108 EMAIL:qlwl@foxmail.com 皖公网安备 34010202601289号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