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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就可以不买社保吗?

来源:芜湖免费人才网 时间:2017-07-11 作者:芜湖免费人才网 浏览量:
1、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和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后,公司就需给员工购买养老等五险,可现在很多公司在试用期都不给员工买五险,转正后也拖一二个月后再买五险。
请问:劳动监察部门不管吗?
2、年初听说每个公司买养老等五险应和每个公司的工资总额挂钩,年底由地税部门核查,现在公司只按养老等最低缴费基数购买,和我们的工资相差很大,请问应由哪个职能部门去管


市劳动保障局在2008-11-711:44:03答复如下:
[网友]只想知道:
你好!
现就你网上反映的情况做出如下答复: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如果你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到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目前芜湖市社会保险实行双基数征缴,单位缴费基数由地方税务部门核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若你觉得个人缴费基数与实际不附,可向所属区或市级社保经办机构稽核部门、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举报电话:3818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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