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并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邢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21年3月至8月,被告人邢某某通过百度贴吧、微信、QQ等网络手段,联系各被害人,谎称自己可以代为办理驾驶证增驾、摩托车驾驶证等业务,并将从网上下载的车管所办证前台、驾驶证等照片发给被害人,骗取被害人信任。后被告人邢某某多次以办理证件需要缴纳相关费用为由,让杨某、杜某某等17名被害人向其转账或支付现金,骗取钱财共计1891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邢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手段多次诈骗他人钱款18910元,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邢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遂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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