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芜湖市教育局发布《芜湖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入学实施细则》(下称《细则》),《细则》指出,对于经认定的企事业单位C层次及以上层次人才,为了让人才能安心工作,教育部门首先会考虑人才的个人意愿,尽量按其意愿来安排其子女入园入学。但学校能接收的学生数量、每个班级能容纳的学生数量都是有限制的,往往会因为意愿学校学位已满,而无法按意愿来安排,但教育部门会再次征求人才意见,安排到学位未满的其他学校,保障人才子女能够顺利的入园入学。
支持政策 1.对认定的A、B层次人才,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根据个人意愿由教育部门在学区范围内安排到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学校就读。 2.对认定的企业单位C层次及事业单位C1-C4层次人才,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根据学位情况及个人意愿,由教育部门在学区范围内安排到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学校就读。 3.对认定的事业单位C5层次人才,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由所在县市区、开发区教育部门依据实际情况统筹解决。 4. 非我市户籍子女就学,享受我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申报程序 1. 每年5月31日之前符合条件的人才从“芜湖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也可以向芜湖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申报。申报材料:①人才的认定材料;②用人单位申请报告;③本人及子女的户籍;④在芜的居住证;⑤房屋产权证;若无房屋产权证,是租住房屋的,需出具市房地产登记管理处批准的《房屋租赁许可证》。 2.根据申报人意愿,及申报学区内学校或幼儿园学位情况,由教育部门在8月31日之前进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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