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发布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第163号令)将于2022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2022版《办法》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的前提下,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影响的程度,对交通违法记分做了调整,相比“2016版”交通违法与记分,2022版记分的交通违法共50项,其中7项记12分,7项记9分,11项记6分,15项记3分,10项记1分。记分类型增加了扣9分、删除了扣2分的违法行为。
01.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12分降为9分) 02.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6分降为3分) 03.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3分降为1分) 04. 旧: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2分) 05. 06.
01.
01. 旧: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12分) 新: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12分) 02. 旧: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12分) 新: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12分) 03.
01. 新: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12分) 02.
来源:芜湖民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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