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3485538018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芜湖便民信息

芜湖市大众创新创业奖补政策 实施细则

来源:芜湖免费人才网 时间:2017-07-11 作者:芜湖免费人才网 浏览量:

芜湖市大众创新创业奖补政策实施细则


为贯彻《关于推进创业富民建设创业特区的实施意见》(芜市发〔201414号)、《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芜市发〔201574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现就有关扶持政策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众创空间创客培训补贴

(一)补贴对象

通过互联网+”、项目化等创新形式,开展创业培训的众创空间。

(二)补贴标准

对辅导个体成功实现线上或线下创业的,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对辅导传统企业成功入驻阿里巴巴产业带上线运营的(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年营业额500万元以上),按每户最高5000元给予培训补贴。

(三)申报资料

1、补贴资金申请表;

2、证明材料(培训学员资料、每个班次照片2张以上,视频不少于5分钟等);

3、所在县区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申报程序

众创空间经所在县区人社部门同意后开展培训向县区人社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县区人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评审公示、兑付补贴资金报市创业特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众创空间创客公益活动补贴

(一)补贴对象

组织开展各类众创公益活动的众创空间

(二)补贴标准

按其举办众创公益活动年度实际支出的30%给予后补助,每个众创空间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资料

1、补贴资金申请表

2、证明材料(每场活动现场照片不少于2张,视频不少于5分钟);

3、活动经费支出明细及发票等。

(四)申报程序

众创空间经所在县区人社部门备案同意后举办活动向县区人社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县区人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评审公示、兑付补贴资金报市创业特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众创空间孵化成果奖补

(一)补贴对象

将创客创意项目成功孵化为创业实体的众创空间。

(二)补贴标准

对单个创业实体线下正常经营1年(从工商注册登记日算起)以上且税务登记处于正常状态的,线上正常经营1年以上、好评率达98%以上或年营业额100万元以上的,按每户2万元给予奖励;对市场前景广阔、产业影响力和带动性较强的创客实体,按每户10万元给予奖励。

(三)申报资料

1、补贴资金申请表

2、证明材料(孵化协议、工商税务登记证明等);

3、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申报程序

众创空间按年度向所在县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县区人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初审县区人社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答辩及实地复核公示、兑付补贴资金报市创业特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创客创业项目首投奖补

(一)补贴对象

投资众创空间内创客项目的各类天使投资机构。

(二)补贴标准

对创客项目达到投资合同预期且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从投资资金实际到账日算起),按首轮实际投资额给予最高15%,单个项目最高50万元的奖励。对一年后项目投资失败且创客实体注销的,按照首轮投资实际损失额的20%,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给予补偿。

(三)申报资料

1、补贴资金申请表;

2、证明材料(投资合同、项目经营状况证明材料、投资资金银行对账单或回单等);

3、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申报程序

众创空间按年度向所在县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县区人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初审县区人社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答辩并进行实地复核公示、兑付补贴资金报市创业特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创客创业项目研发费用首补

(一)补助对象

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前景广阔、产业影响力和带动性较强的创客项目。

(二)补助标准

按项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给予50%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首次后补助。

(三)申报资料

1、补贴资金申请表;

2、证明材料(项目发展规划、专利证书、经费支出明细、发票等);

3、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申报程序

众创空间按年度向所在县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县区人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初审县区人社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答辩并进行实地复核公示、兑付补贴资金报市创业特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创业大赛获奖落户项目启动资金资助

(一)补助对象

参加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主办的创业大赛获奖,落户芜湖正常经营1年以上(从工商登记注册日算起)且税务登记正常状态的创业项目。

(二)补助标准

对省部级及以上第一等次项目给予10万元,第二等次给予5万元,其他等次给予2万元奖励;对市厅级第一等次项目给予5万元,第二等次给予2万元,其他等次给予1万元奖励。

(三)申报资料

1、补贴资金申请表;

2、证明材料(大赛通知、获奖证明、工商税务登记证明等);

3、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申报程序

众创空间按年度向所在县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县区人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初审县区人社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复核公示、兑付补贴资金报市创业特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七、其他

1、《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芜市发〔201574号)中的众创空间奖补、创客创业项目首担和首贷扶持、科技类创客创业项目资金奖补政策,按现有程序执行。

2、所有政策受理渠道及时间,除有明确要求的,按现有创业扶持政策兑付规定执行。

3、各县区可制定操作细则,并于每年1231日前将全年资金兑付情况报市创业特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附件:芜湖市大众创新创业奖补资金申请表

芜湖市大众创新创业奖补资金申请表.doc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客服服务热线
13485538018
24小时服务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C 2009-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芜湖人才网 皖ICP备17011935号-4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瑞丰商博城G区107、108 EMAIL:qlwl@foxmail.com我要啦免费统计 皖公网安备 34010202601289号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