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审判工作需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
司法辅助人员2名(劳务派遣)。
三、招聘条件
1. 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性别不限;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1月7日以后出生);
4.具有法律类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5.具有一定的文字理解及归纳能力,能够熟练操作Office软件,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计算机速录技能达到90字/分钟,正确率90%以上优先录用;
6.本岗位需通过计算机速录技能测试后,再参加笔试、面试;
7.同等条件下,有法律工作经历者可优先聘用。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内每月2000元,试用期合格后,根据工作能力及考评,平均月收入不低于3000元(含依法享有五险一金的社会保障待遇),具体人员工资标准按中院同类聘用人员工资标准综合核定。
聘用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不提供住宿。因公差旅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日—2018年1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天门山西路25号)八楼政治部806办公室;
4.报考人员下载《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考登记表》(见附件),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携带填写好的《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考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书、荣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现场退回)及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进行资格审查。
六、考试
1、考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面试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分数按6:4的比例合为笔试总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分数×60%+面试分数×40%。
2、考试时间、地点待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者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体检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15]1号)、《安徽省新录用公务员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确保聘用人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芜湖市中级法院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拟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用。
九、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举报或者举报不影响聘用的,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由劳务派遣单位按照统一合同文本,与被招聘人员签订派遣合同。第一次签订派遣合同的期限为2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派遣合同。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3-5888019
监察室电话:0553-5888052
联系地址: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本《公告》由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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