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7〕59号)精神,结合芜湖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刻把握十九大关于人才的新定位,全面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任务,紧密结合芜湖经济战略布局,着力推进职业分类为基础,科学评价为核心,促进人才开发使用为目的的职称制度深化改革,奋力开创新时代专技人才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的美好芜湖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安徽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方案;
(二)开展多范围、多层次、多角度的政策宣传,扩大政策知晓率,营造社会关注的工作氛围,引导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三)建立芜湖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申报办理流程,全面落实《安徽省关于建立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指导意见(试行)》;
(四)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评审委员会实行分级管理,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芜湖市专业技术队伍建设需求,组建或授权组建中、初级职称评委会并设立专家评委库;
(五)落实《安徽省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
(六)完善和丰富省授权开展的系列(专业)副高职称评审细则和评价方式,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岗位要求和专业属性,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探索专业测试、面试答辩、现场考核、考核认定等评价手段的运用,客观、充分的反映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
(七)探索在专业技术人才密集的集聚产业基地和专业特点明显的军工企业授权开展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军民深度融合;
(八)建设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信息化,整合继续教育资源,引入竞争机制,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水平和实用性,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
(九)做好工作的总结上报。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8年5月-6月)
1.制定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7〕59号)精神,围绕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总体要求,紧密结合芜湖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工作方案。
2.开展宣传发动。举办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政策培训班,邀请省人社厅专家来芜就安徽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政策作深度解读 。在此基础上,分区域、部门、行业开展多角度政策宣传。
(二)实施阶段(2018年7月-11月)
1.根据《安徽省关于建立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指导意见(试行)》,建立芜湖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申报办理流程,为芜湖市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申报职称提供便捷服务。
2.制定落实《安徽省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
3.结合芜湖经济发展需求和产业布局,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建或授权组建中、初级职称评委会,并依据系列(专业)职称评审要求,在全市范围内遴选符合条件的专家设立评委库。
4.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完善和丰富省授权开展的系列(专业)副高职称评审细则和评价方式,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岗位要求和专业属性,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探索专业测试、面试答辩、现场考核、考核认定等评价手段的运用。
5.探索在专业技术人才密集的集聚产业基地和专业特点明显的军工企业授权开展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军民深度融合。
6.加快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信息化,整合继续教育资源,引入竞争机制,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水平和针对性、实用性。
7.根据省2018年职称评审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好高级职称申报的初审和推荐工作,扎实做好省授权的系列(专业)副高职称和市、县(区)中、初级职称评委会承担的职称评审工作。
(三)总结阶段(2018年12月)
对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相应政策规定、工作程序的操作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重点对存在的问题要加强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四、工作要求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评价、使用等环节,社会影响大,必须按照国家和省里统一部署开展工作。
(一)思想重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和工作的复杂性,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和市直主管部门要把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纳入当前深化改革的议事日程,充分领会《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7〕59号)精神实质,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
(二)结合实际,周密实施。各县区和市直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7〕59号)和相关配套政策,根据行业领域特点,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推荐优秀人员参加职称评审,重点向企业和基层一线予以倾斜。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综合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职能分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各县区和相关系列评审委员会承建单位可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贯彻办法,并及时总结经验,发现、研究和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改革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与市人社局沟通商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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