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无为县十里墩镇人民政府委托,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十里墩镇综合执法大队协管员,主要从事综合执法协助管理及文明创建等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面向十里墩本地居民(本人或配偶为十里墩户籍)、无城城区居民统一招考。应聘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现实表现良好。
2、善于做群众工作,组织协调能力较强,为人处事公道正派,热爱城管工作,愿意为群众服务。
3、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
4、年龄:18周岁(2001年4月22日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22日以后出生),转业退伍军人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79年4月22日以后出生)。适合男性,身体健康,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到初中)。
5、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优先录用人员
转业退伍军人优先。
二、选拔人数
新招综合执法大队协管员5名,按选拔人数1:2的比例进行,若达不到考试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1:2比例招考选拔。同时建立后备人才储备库,将此次选拔未录用的考生纳入后备人才库储备,对岗位出现空缺且工作急需的,可在人才储备库中择优选用。
三、选拔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及政审的方式进行选拔。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2019年5月20日截止。具体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三)报名地点:芜湖昌隆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无城镇安康路191号康居家园小区门面房),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53-6021262 。
(四)报名材料:报名者在报名时,须持本人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提供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配偶为十里墩户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无城城区居民需提供居住地社区证明。经现场初审合格者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五、考试
(一)考试科目: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各100分。
(二)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按笔试、面试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六、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对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4的比例确定。若政审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的,则按考生的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确定的协管员人选在十里墩镇公开栏、先锋网站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凡被举报不符合选拔条件并被查实的不予录用,空缺名额按考生的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按规定程序办理。
八、工资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每月给予2100元误工补贴。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十里墩镇综合执法大队协管员为芜湖昌隆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务派遣,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月基本工资1200元、岗位工资900元、绩效工资450元;均购买五险,另根据每月县、镇组织的文明创建考核得分情况,视情给予奖励,具体办法另定。
被录用的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九、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聘用资格,同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