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2019年5月15日,市教育局出台了《芜湖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芜湖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芜教基[2019]22号)文件。为使社会更好地了解我市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现就学生家长关心的一些政策问题解读如下:
一、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制定的依据?
答: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37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芜湖实际制定的。
二、2019年我市对小学入学年龄和对象是如何要求的?
答:小学阶段为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市区户籍儿童、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三、对不足龄儿童想上小学一年级又是怎么要求的?
答:对不足龄儿童入学需要在学校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入学年龄,但必须是截止当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学校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公告办法、流程和入学年龄的截止时间。根据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小学标准班额不超过45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因此,不鼓励不足龄儿童入学,不得超班额、放宽年龄招收不足龄学生。对于不足龄学生入学,原则上不得转学。
四、今年我市初一新生招生对象有哪些?
答:初中阶段为小学毕业的本市市区户籍的学生、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五、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2019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基本遵循四个原则:一是以区为主、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市级统筹、以区为主、区域联动、共同协作”的工作机制,市教育局统筹协调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实施区域内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二是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实行公办学校依据审定地址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办法,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有公办学位。三是“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保障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学生就近入学。四是严禁择校的原则。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招收借读生。
六、有哪些情况可以享受到就近入学?
答:坚持“两个一致”政策优先就近入学。“两个一致”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在符合“两个一致”的前提下,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拥有100%房屋产权,且作为入学房产其用途(性质)须为住宅用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入学依据。满足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方可在实际居住地(即户籍地址或房产证地址)优先保障就近入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可享受就近入学:
1、已入住新购住房暂未办理房产证、户籍已入的,凭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发票等证明材料,在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2、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书和原房产证等证明材料,按拆迁协议安置地址就近入学。
其他特殊情况都需视学校学位情况而定。
七、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需准备哪些材料?
答:根据我市的政策,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家长需持学生及其父母的户籍和我市的居住证,向居住证地址所在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或学校提出就学申请,按照居住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学。
外来人员未领居住证、居住证失效或住所变化应及时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八、今年小学一年级报名何时开始?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小学何时发放通知书?
答:弋江区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6日—6月13日。其他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负责做好小学新生报名登记工作,摸底登记时间为7月10日- -7月12日。在此期间,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统一发放《义务教育登记表》,同时审核户口、居住证和房产证及其他房屋产权有效证明材料。
新生报名时间为8月22日—8月23日,报名时需交验户口、房产证、《义务教育登记表》、计划免疫证明(凭免疫接种卡前往计划免疫接种医院换取)。
小学入学通知书由各小学发放,时间为8月25日至8月26日。
九、市区小学毕业学生如何进行小升初报名?何时开始?何时发放初中录取通知书?
答:镜湖区、弋江区、经开区、鸠江区江南片所有小学在读六年级学生,鸠江区江北片小学、三山区全部小学有符合跨区入学条件的六年级学生,使用“2019年芜湖市小学升初中报名审核(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8日- -5月21日;其他小学的在读六年级学生仍按原来方式报名,在就读学校填写小学升初中学生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报名时间为5月8日—6月5日。
初中入学通知书由原毕业小学或录取学校发放,时间为8月23日至8月25日。
十、未在市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回芜湖市区上初中如何报名?
答:未在市区小学就读的六年级学生,由家长携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或居住证所属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报名。报名时间由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根据本区情况自行确定。
十一、关于特长生招生是如何规定的?
答:按照省教育厅义务教育“自2019年始基本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的要求,今年我市义务教育基本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释放的优质学位全部用于划片入学。
十二、对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如何规定的?
答:落实教育厅要求,延续去年政策,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各民办学校要根据免试入学的原则和批准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合理设置招生范围。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各区要加大民办学校学籍监管力度,不得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就读。
十三、如何划定学校招生区域范围?
答: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制定学校招生计划和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按照市、区教育局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在去年划片的基础上,为给学生更多选择,今年继续对部分新增小区推进多校划片。对未交付使用的小区,暂不纳入学区划分。我市镜湖区初中学校、城东核心区四所学校片区划分已在市教育局网站进行了公布,其余各学校片区划分由所属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适时公布。
十四、今年对学生学籍的管理有哪些新要求?
答:充分运用学籍管理系统的服务功能,及时掌握招生、流动和辍学情况,为减少学生无序流动、全面实行就近入学、加强控辍保学提供技术支撑。要严格学籍管理规定和严格执行“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学生入学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由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依法予以统筹安排,转入学校应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转接学生学籍,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十五、学生是否可以缓学或休学年龄入学?
答: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所在地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十六、如何严肃招生纪律?
答: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招生工作责任清单,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十七、如果对招生等情况不清楚,应该怎么咨询?
答:学生家长如果对招生等情况不清楚,可向所在区教育局或市教育局咨询,咨询电话:镜湖区教育局教育科3902619,弋江区教育局教育科4823022,鸠江区教育局教育科5850251,三山区教育局教育管理科3918006,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5919870,市教育局基教科3861640。
原文:关于印发《2019年芜湖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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