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单位代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毕业生。
2、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7日(含)以后出生)。
3、服务意识强,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社会公德。
4、能吃苦耐劳,工作积极主动,无其他不良嗜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应聘者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将文件名修改为自己姓名+人才中心招聘,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2412398798@QQ.com。(如张三+人才中心招聘)
仅接受word文档,附件形式投递。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23日下午五点,逾期不再补报。
3.资格审查时间:资格初审事项公告将于8月26日公布在芜湖人才网-热点招聘栏目,请及时关注,否则后果自负。
(二)考试
考试形式、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在三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信用状况等方面的表现。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市相关部门备案,在芜湖市人才网官网进行公示,按规定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芜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或市人社局纪检组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工资待遇
此次招聘工作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实施,录用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派遣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待遇按市财政规定编外人员统一标准发放。
咨询电话:0553-3991379
监督举报电话:0553-3991250、3991158
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
201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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