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工作人员:1名,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7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专业,工作积极认真,服从管理,有一定的文字功底,有驾驶证、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党员优先,适应赴外出差。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11月7日至11月15日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综合部(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西路30号,乘3、19路公交车到百线广场站下车)。
应聘者在现场报名时,须携带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应聘人员对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报名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入围笔试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应考人数与聘用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为确保新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根据应试者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实际进入面试人员若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对于面试成绩未达到该分数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
3、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及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有关待遇
实行劳动合同制,工资待遇按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后续招聘信息详情请关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eda.wuhu.gov.cn)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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